在零售業中,「顧客永遠是對的」幾乎已成為所有業者奉行的金科玉律。「衡量一個企業成功與否的重要關鍵,就在於顧客――『我們的上帝』的滿意程度!」沃爾碼(Wal-mart)創辦人山姆沃頓(Sam Walton)曾如此告訴他的員工。然而,顧客真的永遠都是對的嗎?如果遇上了「奧客」,也得一味對顧客讓步、「吞忍」下去嗎?
GAP換LOGO事件的省思:企業得堅守決策權底線
去年10月初,美國知名平價服飾品牌GAP宣佈將變更已沿用近30年的經典LOGO。但這個被GAP高層視為頗具「現代摩登感」的標誌,卻惹得來自全球各地的臉書(facebook)與推特(Twitter)網友大為光火,抗議言論不斷在網路發燒,揚言要是不回復原先的設計,就將號召全球網民抵制購買。
終於在一個星期後,GAP無法抵擋網民大軍的瘋狂抗議,因而決定順從民意、聽取消費者的意見,將新LOGO無限期下架。此事件也創下全球業界有史以來,頭一回有企業管理高層向網友高舉白旗的事件。
《金融時報》專欄作家凱拉威(Lucy Kellaway)甚至著文批評,認為GAP高層面對網友的批評,處理方式竟然是手足無措的舉雙手投降。畢竟這是關係到公司品牌識別的大事,不應該是以這樣所謂「民主」的方式解決。凱拉威強調,如果未來企業都因為害怕得罪網友,而不斷對顧客讓步,甚至棄守最重要的管理權與決策權,企業往後又該如何談變革呢?
顧客至上不是口號,得奠基於合理的管理制度上
當企業的行銷管理從「產品導向」逐步轉向「顧客導向」時,正象徵了經營理念的重大進步。華頓商學院教授喬治‧戴(George Day)與杜克大學行銷學教授莫爾曼(Christine Moorman)在《由外而內的經營策略》書中就明確指出,「由外而內」的經營策略,是把顧客需求擺在最前頭,抱持著「不問企業能為顧客做什麼」,只關注「顧客需要企業為他們做什麼」的心態。
這種「由外而內」的策略絕對是經營管理的最高境界,但很多公司卻只領略了一半的道理,誤以為只要把「顧客至上」當作企業宗旨,時時掛在嘴邊,就可以做到顧客導向。「顧客至上」不應該只是一句口號,它必須奠基於「合理的管理流程」、「尊重員工權益」,與「明確落實企業服務文化」的基礎上。
策略大師麥克波特(Michael Porter)曾說過,企業在訂定發展策略時,第一個步驟得先「設限」(limit),如果企業想要滿足所有顧客的任何需求,那麼,這個企業等於完全沒有策略可言。波特認為,「『以顧客為中心』的戰略,是針對目標客群的差異化戰略。」而盲目滿足所有顧客、所有需求的戰略,則是危險的,甚至可能致命。
企業別再忍氣吞聲,要適時開除可惡的奧客
西南航空創辦人赫伯•凱勒爾(Herb Kelleher)曾說過,如果一個企業認為「顧客永遠是對的」,那麼,這將是企業主對於員工的最大背叛。
「顧客至上」原則,不應和員工權益相抵觸。如果企業能在「顧客永遠是對的」法則上,再加上「要服務也要自尊」的堅持,所有站在第一線的員工才能時時保有工作熱情,真心服務所有上門的顧客。
員工是企業最重要的顧客之一,如果企業對於員工缺乏信任與支持,工作場上將充滿著不快樂與不信任。這樣的負面氛圍,會無可避免地傳染給所有的客戶,「顧客至上」的原則如何能實踐?業績又如何能提升呢?
顧客關係管理大師佩伯斯(Don Peppers)與羅傑斯(Martha Rogers)曾依顧客對於企業的貢獻度,分為三大類顧客:最具貢獻價值的顧客、最有潛力的顧客,以及帶來負面影響的奧客。面對那些可能傳遞負面價值的奧客,企業可千萬別再留戀,因為他們非但沒辦法創造正面效益,還只會消耗公司資源。【完整內容請見《管理雜誌》439期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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