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研考會民調顯示,十大民怨中,「高房價」及「貧富懸殊擴大」為民怨之首;新台灣智庫調查,有八成民眾認為「貧富差距嚴重」。貧富差距問題已延燒到政治,兩位總統候選人都積極提出改革方案,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將「解決貧困問題和縮短貧富差距」列為競選主軸,是這次大選無以迴避的辯論議題。
現行稅制不利財富重分配
國際常以「基尼指數」和「家庭所得五分位法」來衡量貧富差距指標。基尼指數是衡量每個百分點家庭所得變化,基尼指數最大為「1」,最小為「0」,係數越大者表示所得差距越大。經濟學者以「0.4」作為分配不均的警戒線。台灣在1970年之前都在0.25之間,當時被讚譽為「所得較平均的國家」,但之後即破0.3,2000年為0.326,2009年升高至0.345,顯示所得差距逐漸惡化。
以家庭五分位法來衡量,最高所得家庭和最低所得家庭原始差距為7.72倍,經由稅收和社福補貼,縮小為6.19倍,降了1.53倍。然而,經由租稅達重分配的功效只縮小0.11倍,只有3%的功能,97%是政府的社福補貼,租稅幾乎失去財富重分配的效果。
通常政府透過租稅制度進行財富重分配,採累進稅率,越富有的人用越高的稅率徵稅。台灣個人綜所稅便是採此方式設計,但為何無法達到這項功能?
有錢人免稅,受薪者萬稅?
不課資本利得稅(註),是稅制不公平的根源。錢滾錢賺進大把鈔票者不用繳稅,而薪資所得者,以血汗辛苦賺取報酬者卻錙銖必較。台灣富人累積財富,八成均來自炒股票和房地產的獲利,但是證劵交易所得不用繳稅。世界各國鮮少不課證所稅的,歐美、日、韓皆無免稅優惠,連香港和新加坡也只對非經常性小額獲利者免稅。
炒作房地產按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價格課稅,未達市價的四成,嚴重偏低,在獲取暴利誘因下,形成一窩蜂炒作與哄抬房價,使受薪階級無力購買,蔚成民怨。
甚且,有錢人透過政治獻金,遊說府院進行修法,制定富人租稅優惠的法案。1990年通過《促進產業升級條例》,實施二十年,每年稅損高達一千五百億元;1998年實施「兩稅合一」,企業所繳的營利事業所得稅,讓股東可以抵減,形成股東即適用促產條例免稅,兩稅合一又有優惠,重複減免,造成不繳稅還可以退稅的奇怪現象。加上保險所得免稅和長期以來境外所得免徵,皆成為富人逃、避稅主要管道。
2006年財政部公布,全國排名前四十名的富人,其中八位不用繳稅,十七位只繳1%的稅,全國譁然。而報稅所得資料顯示,薪資所得竟占七成五,OECD國家 (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」,由美、英、法等34個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)平均則是四成九,顯然台灣的稅負重擔都落在受雇者身上,租稅不公平可見一斑。
經濟成長,稅收為何沒增加?
兩黨領導人在競選時都稱:減稅是為了促進投資,經濟一旦發展,稅收便會跟著增加。這就是減稅會帶來稅收增加的謬論,源自於美國前總統雷根推銷供給面經濟學派的理論。君不見造成美國赤字連年,國債破表,就是雷根、布希為富人減稅的後果嗎?
由於過度減稅,稅制敗壞,使得稅負彈性小於1。如果等於1,當經濟成長一成時,稅收也會增加一成。而我國稅負彈性只接近0.2,當然不可能隨經濟成長而增加稅收。
1990年至2000年,台灣平均每年經濟成長7%,2000年到2010年為4.5%,但稅收增長有限,以致二十年來政府預算均在一兆三千億元和一兆七千億元之間打轉,稅負依存度由七成逐降至五成,稅收不足,政府只得以舉債和變賣國有土地、股票來支應。
去年經濟成長率為GDP的10.8%,但租稅平均負擔率卻降至歷史新低的11.9%。比城市型香港、新加坡的13%還低,一般正常化國家平均稅負率都在20%以上,韓、日、中、美皆然。OECD國家平均為28%,歐盟則高達35%。我國在1990年亦為20%,如今降到全球最低,是過度為富人減稅所致。
富比世最新富豪排行榜,台灣比去年增加7位,有25位入榜。台灣前十名富豪財富從300億美元增加為407億美元,財產暴增三成。而勞工每月所得不及二萬元者,高達104萬人,比金融風暴那年增加22萬人。經濟成長果實均落入富人口袋,而他們卻只繳一點點的稅,貧富不均怎不加速擴大?
公平稅改才能實現社會正義
但近來的兩次稅改都是反向改革,第一次稅改結果,是土增稅減半和降低稅率。第二次稅改,以產業創新條例取代促產條例,繼續補貼企業、減免租稅;營所稅率由25%降到17%;遺產贈與稅由55%降至10%。筆者一聽到「稅改」不禁憂慮,一再倒退的稅改,不過是政商勾結,圖利富人的把戲。
檢視稅改的兩個指標:一是提高國民平均租稅負擔率至20%,以健全財政。為避免全民加稅的顧慮,二是降低薪資所得的稅負,薪資占報稅所得比率應由目前得75%降到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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