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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日行動生活 跳入行動行銷

文/施典志(Yahoo!奇摩社群發展部經理)    

走到那裡都上網,以前是特例,今年起變成常態。根據統計,台灣今年每10支被開封使用的手機,就有4支是可上網的智慧型手機。面對這群對行動上網有迫切渴求的新興族群,企業行銷也必須隨之行動化。掌握住方便操作、趣味化,幫顧客解決問題等要素,未來想讓消費者離開你也難。



電腦與手機大不同,行動行銷有差異



連結網路世界,電腦與智慧型手機都是工具。但二者除了螢幕大小明顯不同外,使用習慣也有很多差異。



以電影《變形金剛3》為例,以往在電腦前,消費者會被入口網站首頁的標題所吸引,點進後即可導入聲光動感效果十足的活動專頁。同樣的行銷方式,也可應用在手機上,只是網頁設計卻有差異。



由於智慧型手機的頁面可容納訊息較少,消費者若臨時起意想看《變形金剛3》,手機介面所能提供最有效的服務,可能就是最近的戲院在哪裡,最近的一部是幾點開場。資訊一次不用提供太多,但一定要很實用。



此外,現在很流行的電腦與手機的頁面上,也都能提供讓使用者填資料送禮物的活動,但電腦上花俏的內容,卻不能完全複製在手機介面上。因為手指在觸控面板上寫字的速度很慢,欄位太多,消費者很快就會失去耐性而放棄,這也是行銷者在設計時必須考量的差異。



行動行銷3難題



其實應用程式設計若具巧思,有時還會讓消費者主動保留在電腦或手機上,是行銷的極佳管道。例如日本某出版社就開發了16個應用程式,每個程式都是大家熟悉的哆啦A夢故事的角色之一,當消費者在刻意拼湊出這些可愛圖案時,也代表出版社成功攻占了顧客的手機版面。



不過目前業界利用手機軟體作行銷時,實務上仍有部分難題待解。最直接的就是目前台灣長期投入且品質夠好的開發商數量仍有限,選擇難度較高。



此外,應用程式上傳到手機平台時,後端還會有審查過程。例如要實驗程式運作時會否當掉,是否符合平台業者無色情、沒有不法收費等開發規範。所以上傳後通常無法保證何時能審查過關、何時能上架。如果行銷內容有特定時段需配合發表,例如電影上檔曝光,或是百貨周年慶特賣等,也可能會趕不上檔期。再者,目前全球的應用程式數量多如牛毛。以蘋果為例,至少就有50萬種,但消費者頂多看到排行榜中的前20名,沒有話題的商品,很容易被埋沒。



不過,做得好的行動行銷,往往會與消費者產生更緊密的互動感。也就是說,企業雖以賣東西為最終目的,但行銷時卻不妨以先解決消費者的困難為出發點,再加入一點趣味元素,最後利用社群團體的力量,好康道相報,自然不露痕跡地達到了行銷的目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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