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八日,蘋果發表了新一代作業系統iOS 4,蘋果創辦人賈伯斯一如過往地親自上陣,介紹iOS 4的新功能:支援多工、新增分類App的資料夾、建立iPhone的網路遊戲社群……,但這些都比不上初次登場即吸引外界目光的行動廣告平台「iAD」。
賈伯斯相信,透過應用程式上網,將成為未來人們連結到網路的方式。不同於Google擁抱瀏覽器,選擇在網頁上出售廣告,蘋果則開發了iAD,讓廣告主在行動裝置的應用軟體上刊登廣告。於七月一日上線的iAD,將由蘋果負責銷售廣告,其中四成營收歸蘋果所有,其餘六成則歸軟體開發者。
賈伯斯表示,iAD結合電視廣告和網路互動性的特點,也解決了以往使用者點選手機廣告時,需要離開應用程式的問題。若再搭配蘋果行動裝置的多點觸控功能,未來廣告應用將有更大的發揮空間。
近來蘋果修改iOS的軟體開發者授權條款,更再次把iAD推向新聞熱點。蘋果規定除了獨立的廣告公司外,任何與行動裝置製造商或行動裝置作業系統商相關的廣告商,都不能蒐集使用者的行為訊息,間接封殺微軟、諾基亞、Google等公司旗下的廣告服務。但蘋果意在保護自家iAD的舉動,恐觸犯反托拉斯法,也引來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的調查。
不過,這似乎無損廣告主對iAD的期待,目前已有聯合利華、AT&T、花旗等客戶決定透過此平台投放廣告。賈伯斯更宣布,iAD自四月來簽訂的廣告收入已達六千萬美元。對照摩根富林明先前提出,今年下半年美國行動廣告市場規模將達一億二千萬美元的數字來看,蘋果已占去一半的金額。
廣告主看上的不僅是iAD對於廣告表現的潛力,更是蘋果遍布全球的硬體設備。賈伯斯表示,第一億個搭載iOS系統的終端設備已在六月售出。而據他估計,蘋果使用者每天使用應用程式的時間為三十分鐘,如果蘋果每三分鐘播送一次廣告,每人每天便可看到十次廣告,再加上全球一億台的硬體數量,將讓蘋果成為擁有最多螢幕的廣告通路。
顛覆產業既有格局,一直是蘋果取得成功的關鍵,就像iPhone改變了手機產業、iTunes改變了音樂產業、App Store改變了軟體產業一樣,現在蘋果也將帶著一貫的創新作法,切入行動廣告領域,為公司打造下一個獲利金雞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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