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期文章 |
補休了沒? 加班也要顧權益 |
文/葉彥君;圖/張詩芸(製表) |
超過正常工時,公司要給加班費或補休。一日正常工時為8小時,雙週正常工時為84小時,若延長工作時間,雇主應提供加班費或是補休。此外,一日不得工作超過12小時,一個月不得加班超過46小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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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eers快樂工作人 第 2014-01 期 2015-11-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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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 | 補休了沒? 加班也要顧權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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