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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方法激發「建設性衝突」 爭論總比沉默好

撰文/陳清稱    

《對手偷不走的優勢》作者派屈克‧藍奇歐尼(Patrick Lencioni)指出,主管必須學會召開「建設性衝突」(constructive conflict)會議,也就是英特爾(Intel)推行的「不同意但仍全力以赴」(disagreeand commit)的主張,即使人們無法認同某個結論,仍然可以在離開會議室時,以毫不動搖的心態全力以赴,執行大家共同的決定。

藍奇歐尼說明,想要做到這一點,主管在主持會議時,可以透過下面3種方法,促成團隊成員之間出現建設性衝突,讓持反對意見的人有機會充分說明「不同意」的理由,而不是一味地避免衝突。

1.挖掘反對意見:

當主管察覺到與會者有反對意見時,就應該請當事人說出心中疑慮。雖然這樣做好像是在自找麻煩,但事實上正好相反,因為當反對意見還在醞釀、尚未浮出檯面時,提早讓它曝光,就可以避免與會成員因為不願當面爭論而私下發牢騷。而這種放馬後砲的行為,往往更具有破壞性,主管不可不察。

2.即時認可衝突的發生:

就算只是輕微的衝突,都會令人感到不舒服。因此,當團隊成員仍在練習如何接受衝突時,很需要主管即時的正向回饋。在會議中,主管只要一發現同事們在互相爭辯,都必須暫時打斷他們,但不是要求他們停止爭辯,而是提醒他們如何透過爭論,為團隊產生助益。這個舉動會給予團隊成員一種「許可」,幫助他們克服逃避衝突的心態,讓他們擺脫面對其他成員時不必要的分心與壓力,繼續進行令人不自在,但有建設性的衝突。

3.巧立會議規則:

透過制定會議相關規則,主管可以輕鬆地改變會議氣氛,激發出建設性衝突,以下提供兩個會議規則:

(1)開會時,禁止任何人保持沉默:「假如有人在會議討論過程中保持沉默,就表示他抱持反對意見。」這個規則可以對團隊成員「施壓」,讓他們意識到自己不得不發表意見,否則討論事項就永遠不會有結論。

(2)散會前,逐一確認會議結論:在每個議題討論結束時,由主管(或會議主持人)向每位成員確認,他們都同意、並且承諾遵從會議結論。

藍奇歐尼強調,建設性衝突之所以重要,是因為少了它,就無法確認團隊成員是否願意遵從會議結論。而團隊成員要是在討論過程中,都沒辦法提出問題、意見,他們就不可能真正認同會議的最後結論,並確實執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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