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按:《兩岸服貿協議》名義上的開放範圍不包含「出版」,卻在出版界引爆激烈討論。反對與贊成者都認為「自由」是台灣出版界最核心,也最應捍衛的價值,但卻對《兩岸服貿協議》的實行結果有了相反的評估。本次「讀未來」邀請兩位持不同立場的出版人,透過他們的意見,正好可讓我們辨析服貿的利與弊。
《兩岸服貿協議》掛著貿易二字,卻是不折不扣的政治議題。台灣出版市場本是自由競爭的環境,也出版中國作者的書,為何開放中國印刷業、書刊發行及零售業來台,會引發軒然大波?理由很簡單:中國的飛彈依然對著台灣。若真要交好,何必捧錢來?只要別在國際場合打壓我們,豈不更實際?
與其恐懼,不如自省
錢是流動的,不需簽署《兩岸服貿協議》,中國資金流至香港就能裹上外資身分進入他國。若中資出版社願意在台深耕,台灣出版人就該正面接招。頂多是搶版權時,不敵對方的雄厚資金,但我們還能善用企畫力,開發更有吸引力的題材或栽培本土作家。在以書決勝負的前提下,戰況越激烈越能活化兩地的出版業,這是好事一樁。
有同業擔心中國資金一旦入台灣出版市場,會壟斷簡體、繁體中文版權,或直接「和諧」譯文。筆者詢問過專業版權代理人,得知此種狀況不可能發生,目前繁體字版權只授予「在台立案」的出版社。外國出版社也將中國、台灣視為不同國家,版權分別處理,就算有錢也不一定能同時買到繁簡版權。另外,大型跨國公司由於本身擁有作品版權,有些傾向直接在兩地設立分公司,招募當地人才,讓支部獨立運作,但可策略性共享譯文等資源,這就與版權壟斷無關。至於譯文是否會遭到「和諧」處理?在擔心之前,倒不如先捫心自問:台灣出版社經常傳出嚴重漏譯、誤譯事件(其中甚至包含知名人士),鬧得沸沸揚揚後,讀者連一張勘誤表都拿不到。連自己都「和諧」了,怎有立場責怪他人?
不想賺錢的對手最可怕
我們雖然不怕良性競爭,但也不能沒有防人之心,畢竟,在商場上,面對不想賺錢的對手,才是最可怕的。
中國的「出版社」都屬國營,民營的則是「文化公司」。出版社目前已改為企業制度自負盈虧,他們會購買外國出版品,但內容皆需審核,違反其意識形態者就必須刪除修改或是被禁。此外,印刷需要准印號、祕密載體證;進口書籍也需要審批。可說從印刷、出版到銷售,每一層都設有審查關卡。因為對他們而言,書是特殊商品,是思想武器,一旦可以自由來台,難保他們不會以「資訊篩選」及「低價傾銷」策略介入台灣出版市場。
書市恐成意識形態戰場
舉例來說,目前台灣國小至高中的教科書,已無統一版本,而是由各出版社送審核定後出版。各版本教科書的意識形態已常引起爭議,若有圖謀不軌的中資出版社,以教科書包裝特定的意識形態,再搶下由老師推薦的假期課外讀物清單(此類書籍不需審核,也是非教科書出版社足以支撐年收入的商機),我們能確定香港愛國教科書事件不會在台重演?
就算具有文化意義,書籍本身依然是商品,只要牽涉銷售,就可能產生惡性競爭,藉以獨占、壟斷市場。值得注意的是,一旦開放中國來台成立網路書店,除可能引發折扣惡戰,也可能將國民個資雙手奉上。再者,「決定上/下架」是一種霸權,也是最有效率的消音。若「居心不良」的中資通路進行上架審核,是否會阻撓如法輪功等敏感議題的書籍銷售?消費者不會察覺此事,因為他們渾然不知有這類書籍存在。如此一來,我們要如何認識一個完全不存在於生活中的概念或思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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